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与适用

2019年04月23日 16:10
T中
房地产税可借鉴现有的土地增值税分级超额累进税率模式,深化扩展至个人住宅、工商业房地产等各类物业

  【财新网】(专栏作家 罗高波)

一、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和适用范围

  众所周知,房屋本身不会升值,只会随着使用折旧而贬值。因此,房地产的升值是土地价值的增值,主要由于外部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善、通货膨胀、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而中国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居民只拥有法定年限的使用权。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政府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工作生活便捷度和居住舒适度,有力提升了土地价值。在中国,过去数年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的投资极其巨大,且主要由政府支出。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不仅有权力,而且有义务收回投资收益,并再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之再次投资于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以及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将“土地财政”逐步转化为“房地产民生”,以市场化手段进行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合理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公平正义,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良性发展循环。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吴秋晗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