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需要澄清八个问题

2018年03月27日 11:40
T中
房地产税仅与房地产所有者或使用者是否享受当地公共服务有关,而与其拥有或使用的土地产权类型无关,土地公有制也可以征收房地产税

  文|刘威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

  2018年“两会”期间,房地产税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两会之前,时任财政部长肖捷发表文章提出了房地产税要遵循“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两会期间,全国人大预工委和财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除了再次明确房地产税立法的进程外,也提到了一些改革的细节,比如整合相关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负等。同时,学者、媒体和公众也对中国房地产税改革提出了许多意见。我们看到,在目前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讨论中,仍有一些基本问题未达共识,一些基本知识未能普及,直接影响房地产税改革的推进。

  一、土地公有制也可以征收房地产税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明晖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体检标准争议再起

显影|深圳老街的直播江湖

日本观察:充满矛盾的社会|特稿精选

沪深开启商品房“以旧换新” 中介卖房优先考虑置换需求

“亚洲铝王”忠旺的真相(更新)|特稿精选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