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郑磊:“打开小区”面临法律问题 不能盲目大干快上

2016年02月24日 07:57
T中
小区开放意味着空间利益和国家权力与私人自治权利的微妙调整,公权力介入原来不能进入的领域,需要首先做好前期设计和安排,不能盲目响应政策而大干快上

  【背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其中,推广街区制成为最受关注,也是争议较大的内容之一。

  意见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当前,对街区制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能否做到《物权法》对居民权益的保护,对居民住宅和单位大院等,又能否一视同仁。

  从法律技术层面而言,落地街区制面临哪些更为现实的法律问题?应该注重哪些环节的法律规制,以便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卢玲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