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湛 特约作者 邹欣)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后文简称《方案》),在2019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基础上,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试点实施方案。我们对此的解读如下:
深圳改革迎政策利好,多领域赋权释放增长红利
2020年10月13日 10:43
T中
深圳行政管理权限的增加,有利于深圳在改革试点政策上的创新,以及扫平制度上的多种阻碍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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