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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李的捷径 俞的歧路|再谈当当网公司控制权之争

2020年06月14日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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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得介入经济纠纷,是警方办案的红线,俞渝方面维权的正途是提起诉讼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光明)沉寂一个半月后,当当网控制权之争又有新的进展。2020年6月13日,媒体报道,朝阳警方对李国庆“抢公章”一事已经结案,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当当网称已经提起行政复议。

  从公开信息看,俞渝方面采取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朝阳警方的结论,其实是意料之中的;当当网固然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恐怕也改变不了结果。

  笔者曾在4月28日写过一篇《谁的当当、谁的章章——法律透视李俞之争》,提出四个基本结论,即,俞渝持有64.2%的股权且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是当当的实际控制人;李国庆不能以婚姻法下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来颠覆公司法下的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关系;现行公司法人代表制度下,公司印章的掌控权应当推定属于法定代表人,除非另有约定;李国庆控制公章后以当当名义作出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未经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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