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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破冰,并非老赖狂欢之时

2020年06月04日 14:06
T中
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个人破产制度并非“老赖”们的避风港

  文|蒋阳兵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产管理人业务团队负责人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引起公众和学界的关注。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2019年12月初,《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公布,深圳提出推进个人破产条例专项立法。2020年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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