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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刺激:下放用地审批权与房地产无关

2020年03月17日 10:33
T中
不是要增加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能力,不是要刺激房地产,只是在现有的土地利用的行政审批程序上做了部分调整,简化或者下放了审批权,让审批过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杨遴杰)

  下放审批权和房地产无关

  3月12日,《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将一些用地审批权下放: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8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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