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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李跃华穴位治疗新冠肺炎案的法律与伦理学分析

2020年03月04日 12:31
T中
当判断了苯酚穴位注射是否违规后,还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造成患者的身体和经济损害。此种损害未必是直接造成患者的身体伤害,如果因为此种行为的无效,而耽误了患者的其他治疗机会,浪费了患者的钱财,亦是一种损害。如系严重不负责任且损害后果严重时,涉嫌医疗事故罪

  文|刘晔

  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为一名执业近20年的专业医疗诉讼律师,我对李跃华的行医行为从刑法、行政法、民法、医学伦理角度进行一些分析,总的评价如下:

  一、李跃华的行为不属于严格意义或法律意义上的非法行医行为,不涉及非法行医罪;

  二、李跃华的行为违反了“医生需经注册才能执业”的《执业医师法》规定,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三、李跃华的行为是否构成民事侵权,即是否违反诊疗常规、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的损害后果等,应当由医学专业(鉴定)人员依照法律程序作出评价;如果医疗过错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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