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嵇少峰)据财新报道,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 〕83号),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详见“P2P转型开口子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但P2P转型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真是一条康庄大道吗?
一、 P2P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逻辑完全不同。
【财新网】(专栏作家 嵇少峰)据财新报道,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 〕83号),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详见“P2P转型开口子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但P2P转型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真是一条康庄大道吗?
一、 P2P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逻辑完全不同。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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