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吴晓灵:中国金融业的法律框架及立法进程

2019年07月03日 15:46
T中
在行为立法的时候,我们要理清监管的边界。哪些行为可以由市场自主去做,哪些行为要由监管当局负责市场准入和许可,这就有一个金融监管边界的划定问题

  文丨吴晓灵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立法治国家,所有的经济、社会生活都要纳入法制的轨道。各项立法工作背后都有它的逻辑,在立法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现实,也要考虑到立法内容的一些内在逻辑和未来。可能我今天讲的一些内容比较理想化,但是我希望能够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金融的概念

  国内和国际对金融的概念有不同理解。金融学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黄达教授写过一本书,他有自己独到的思考。按照黄教授的想法,狭义的金融学一般来说是从国外学来的。西方现在的金融学概念大部分是一种狭义的,基本只局限于以资产定价为核心的微观分析,货币制度基本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但是,中国往往采取大金融的概念。改革开放之前,金融基本上没有细分过,与商品经济并行的货币金融活动也没有严格的区分。所以一直到1984年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一直是大一统的银行,既发行货币又办理存款、贷款、结算业务。改革开放以后,金融学界开始研究金融问题,中央银行讲宏观调控,就是货币政策和货币供给与需求,金融市场谈的是货币政策传导对经济的影响,再还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我们金融学的构架,特别是黄达老师主编的《货币银行学》第三版,基本上是按照这样一个框架在研究中国的金融。近年来,西方也有货币经济学、金融经济学这样的学科,也开始从整体上研究金融问题,所以金融不止是狭义方面的问题。

金融的法律框架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杨胜忠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