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合同法

2019年01月03日 13:13
T中
合同编草案二审稿仍有值得商榷的内容;这些规则由于具有过强的本土特色,不符合通行的一般法理,在比较法上处于十分孤立的尴尬地位,难以为外国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其未来何去何从,值得立法机关深思

  文︱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众所周知,所有权是对所取得财富的确认,而合同是实现财富流转和增值的法律形式,二者分别构成对财产的静态安全(所有)和动态安全(交易)进行保护,共同构成财产法的两大支柱。在当代,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交易类型不断涌现;基于社会正义,合同法对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给予保护,对大组织所普遍适用的格式条款进行规制;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的发展则催生了电子商务合同等新的交易方式,等等。这些都促成了当代以合同法为中心的债法现代化运动。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于2002生效,对德国民法典进行了颁行以来规模最大的修改。同样的经历也发生在其邻国法国,法国于2013年正式启动债法现代化进程,2016年2月终于通过新的债法,涉及两百多个条文,幅度之广为法国民法典诞生二百多年来之首!日本也于2017年5月通过修订之后的债权法。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永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回首金价2400,谁在追入谁在卖出

乌方称侦破乌国家警卫队成员欲暗杀泽连斯基图谋 俄方拒评论

朱恒鹏:能否让年轻人“缴费为家乡的父母养老”?

2024中国养老产业论坛

中国船舶回应美“301调查”:暂未影响生产经营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