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乘客“动手”引发交通事故,司法作何处理

2018年11月04日 13:41
T中
近年来,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演“全武行”并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不在少数,涉及的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文|周浩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月2日,群众持续关注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查明。调查结果显示,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争吵、打斗,造成车辆失控越过中心线,与对面的小车相撞后,撞断大桥护栏坠入江中。

  重庆市官方通报了此次公交车坠江事故的责任认定,认为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近年来,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演“全武行”并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件不在少数,涉及的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乘客因“动手”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明晖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