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梁建章:个税专项扣除 “子女养育”减免严重不足

2018年10月22日 08:31
T中
建议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扩展为“子女养育”,不仅让抵税时段涵盖孩子0-3岁的阶段,还应该提高抵扣金额

  【财新网】(专栏作家 梁建章 黄文政)2018年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按照该方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5项开支均可按标准定额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有关子女教育部分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从应纳税收入中定额扣除。这里学前教育涵盖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阶段;学历教育则涵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潇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习近平启程访欧 马克龙抒对中国全球角色看法

“余雷们”搭建的城投债灰色网络|特稿精选

最新财新周刊|体检标准争议再起

洛阳“宋氏兄弟”被控24宗罪 强势干预司法酿造违规收监“案中案”|特稿精选

显影|深圳老街的直播江湖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