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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关于房地产的六个迷思|观点精选

2018年08月02日 08:07
T中
关于这个产业对整个经济增长、就业、财政和税收、金融、广义的居民储蓄与投资等方面的影响与作用,粗线条的论述多,细致的分析少

  【财新网】(专栏作家 宦国苍)近两三年来,关于房地产房价的争论颇多。笔者在此谈几点看法,如能抛砖引玉,最好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涉及数字,所以不是经济或市场分析。但是,任何学问的基本逻辑需要“顺理”,方能“成章”。“顺理”者,方法论与逻辑也。

  第一,房地产产业与市场是一个区域性或地区性为主的经济现象,还是全国性为主的经济现象?笔者的看法是前者。换言之,土地出让者(不论公私)、开发商、投资者(买房者)和相关产业(包括银行等)都会强调特定产业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及其发展。地方政府更需要考虑,规划和落实根据当地条件的发展计划。在这个意义上,“因地制宜”也许应该是政府政策的基本原则。一二三线或更多等级的划分各不相同,但却是粗线条的。用一个涵盖全国的标准来“套”整个行业和市场,并制定“合适的”相关措施和政策的难度很大。需要注意的是,因为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收入结构和人口流动性的变化,需求侧中超地区的成分一直在增长。但是,中国房地产供求关系的地区性仍然是所谓的“主要矛盾”。从供给侧看,资本与产业的流动与地区性的回报与风险直接相关,加上土地供求关系的地方特点。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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