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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风险如何化解

2018年07月30日 11:47
T中
股权类私募基金业务相关方的权责界定非常模糊、存在歧义,资金募集和运用过程中的监管规定存在很大漏洞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永利)6月底,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失联,引发投资者恐慌,他们急于向基金业协会、证券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投书和维权。7月中旬之后,大批投资人涌到托管银行要求维权,对托管银行造成很大影响,也由此引发关于银行托管私募股权基金应承担什么责任的激烈争论。这其中,中基协与中银协对此发出了严重不同的声音。

  7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事件的公告》称:已经要求相关备案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托管人的职责,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统一登记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情况,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同时呼吁投资者和托管人一道,在法律框架内,采取基金财产安全、民事责任追究等维权措施。备案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按照托管银行公布的方式进行登记,提供基金合同、划款凭证、身份证明等材料信息。托管银行要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共同受托职责,通过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和保全基金财产等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告最后还以附件公布了相关托管银行的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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