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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DPR对中国金融科技企业的影响

2018年06月20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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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欧盟对GDPR的执行力度非常严,中国企业会‘中枪’99%的条款。”对以消费者数据应用为主要业务的国内金融科技公司来说,更不可能成为例外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新海)作为欧盟“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法规,备受关注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相关组织机构需于该生效日起遵照新规行事。与现行《欧洲数据保护指令》(95/46/EC)相比,GDPR适用的广度和深度均大大加强。一方面,GDPR适用的地域范围不仅限于欧盟境内,其域外效力延及业务涉及欧盟境内个人的境外组织机构;另一方面,GDPR在全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调用户知情权、访问权和被遗忘权的同时,对相关组织机构提出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并以最高罚没其全球营业额的4%或2千万欧元(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为条例的施行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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