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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 下一步人、事如何安排

2018年03月13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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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整合后,以下六个方面至关重要: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人事安排;反垄断内设机构重整;反垄断执法编制与执法队伍建设;《反垄断法》配套规则的完善;执法透明度改善;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设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将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之一。3月13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委下属反垄断职能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统一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表示,这次改革在“意料之中”,也是反垄断法学术界主流观点一直所呼吁的。

  根据现有反垄断分工,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商务部主要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审查,国家工商总局主要负责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审查。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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