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银监会李文红:金融体系业务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文|李文红
2018年02月08日 10:51
当前我国完全实行综合经营的条件还不成熟,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必要保持分业经营这一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适度有序开展综合经营探索,逐步建成一个恰当分工、适当隔离、稳健经营的金融体系
news 原图 金融业大致可以分为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业、作为融资中介的证券业和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业三个相对独立的业态。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重要问题,即我国应当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是分业经营、全面综合经营还是以分业为主、适度开展综合经营的金融体系?图/视觉中国

  文|李文红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

  金融业大致可以分为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业、作为融资中介的证券业和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业三个相对独立的业态。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重要问题,即我国应当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是分业经营、全面综合经营还是以分业为主、适度开展综合经营的金融体系?从历史经验看,各国在缺乏有效风险管控和监管的综合经营阶段,均发生过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西方主要国家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进行了深刻反思,对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的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度调整,美国、英国和欧盟三大经济体分别推进了以“回归简单、重返主业、风险隔离”为导向的结构性改革。我国金融业也经历了从综合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综合经营试点的发展演变,目前仍总体保持分业经营格局。实践证明,这对于我国在过去20多年中保持金融体系相对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当前继续保持分业经营的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审慎稳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逐步建成一个恰当分工、适当隔离、稳健经营的金融体系。

  国外金融业发展历程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