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法律经济学第一课:first thing first

2017年09月12日 17:03
T中
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作为学生,大家千万不要在一开始就把自己定义成某个学派、某个主义,而应该用更多时间去思考一些具体的问题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永伟)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是第三年教《法律经济学》这门课了。作为一名经济学人,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讲这门课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很忐忑的。当时有很多规矩我不懂,上来就自称是“法盲”,后来才知道在法学院,“法盲”这个词是送给德高望重的人的,而我至多只能算个“法律的门外汉”。幸运的是,在我踏足法律经济学这个行当后,有很多机缘巧合让我这个“门外汉”向“法律之门”里面多看了几眼——三年里我作为专家出过庭、审查过案件、提交过修法建议、参与过论战、在中英文法学刊物上都发表了论文,也带过了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尽管现在我还是在“法律之门”外面,但我至少确知了它也一直为我这样的经济学人所开。所以,今天当我再次站在这儿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心里也有了些许的底气。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邱祺璞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