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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新规今日实施 对市场影响不大

2017年09月01日 09:30
T中
明确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

  【财新网】(专栏作家 孙国峰)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有利于适当缩短同业存单业务期限,促使同业存单回归其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属性,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同时,也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中“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发行1年期(含)以内的浮动利率同业存单,并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定价,也有利于进一步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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