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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地人收费:北京求贤村有没有超越村民自治范围

2017年07月16日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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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赋予村庄处理公共事务的决定权,但是不能与宪法和相关法律相违背;对于村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契约与协议,村民自治可以规范,但是,同样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7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求贤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何宗福向财新记者证实,网上流传的该村即将对外来人口收费的通知属实。

  根据通知内容,求贤村将对外来居住人口,以及大棚、饭店、小吃店等外来经营者,一律实行单月收费制:大棚每人每月交2000元;门脸、饭店每年交5000元,每人交1000元;外来居住人口每人每月交2000元。这些收费包括卫生服务费、水费、治安费、电力设施费。

  另外,“北京大兴”微博发布求贤村党支部村委会外来人口领导小组起草的《榆垡镇求贤村关于收取流动人口相关费用的说明》。该“说明”解释,出台收费制度主要是因为流动人口无序涌入,导致村庄环境恶化,停电断水时有发生,治安案件高发,车辆乱停乱放,严重损害了村民集体利益,群众反应强烈。“旨在通过收取相关费用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外来租户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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