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银行卡境外交易超千元需报送?与正当持卡人无关

2017年06月05日 14:20
T中
消费者的正当境外消费丝毫不受影响,新规更不会影响在境外“任性”地买包包,主要是使外管局能够及时关注到一些非正常的大额交易

  【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峥)每个人每年度有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可自由兑换,其中也包括信用卡的境外消费后境内人民币购汇还款。那么,是否能够通过境外刷卡将卡内资金转移到国外呢?

  赌场刷卡购买筹码后,通过与他人交换或直接退筹进行套现;

  购买高档奢侈品、会籍、收藏品后,转手他人现金收购……

  总之,非法向国外转移资金的路数很多,这也正是为何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并规定了自9月1日起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实体或网络交易(含用卡消费和提现)单笔超过等值1000元人民币时需要向外管局报送的背景。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潇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