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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犯罪治理难在何处

2017年03月14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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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呼吁加强行政监管和企业责任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收效甚微,需要强调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和运营商的责任,这是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治本之策

  文︱常秀娇

  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刑法学博士

  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两高”的工作报告均在显著的位置用一定的篇幅将“电信诈骗犯罪”予以单独强调,且在表述上都采用了“严惩”的表述。可以说,在过去的2016年,最高司法机关合力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办案总量和大案要案等方面都向公众交出了较为满意的答卷。但更应强调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度重视和科学治理,这不再仅仅是国家施“仁政”的举措,严峻的犯罪形势和波涛汹涌的舆论浪潮已形成迫在眉睫的倒逼之势。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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