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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在中国:妻子购房触犯 因用丈夫赃款

2017年02月28日 07:59
T中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8年,是我国以贪污贿赂为上游犯罪的洗钱第一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洗钱就是把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给洗白成合法收入。

  在中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被限制在七个犯罪种类之内,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换言之,在中国,为这七种犯罪之外的违法所得进行掩饰和隐瞒也许会触犯其他罪名,但不是洗钱罪。

  所以,在中国,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上述七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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