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电子商务法只能给经营者确定底线

2016年11月11日 10:55
T中
法律只能够采取底线思维,但企业不能够探底竞赛,企业应该追求更高的标准

  文︱薛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迅速崛起,电子商务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在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需要专门的立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013年的年底,中国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这项工作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经过三年卓有成效的工作,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草案的草拟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近期正在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审议的日程之中。如果一切顺利,有望在最近的一两年内获得通过,正式颁布施。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制定,网络商品交易活动将具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从这个角度看,电子商务法的起草,无论是对监管部门,还是对参与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各方主体,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