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监管Uber:美国联邦法院是怎么判的

2016年10月13日 10:47
T中
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在一个判决书中宣称,Uber和Lyft等平台不需要接受类似出租车的监管,出租车牌照价值也不受征收补偿条款保护

  【财新网】(专栏作家 傅蔚冈)就在全民吐槽各大城市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之际,大洋彼岸的美国也来凑热闹。就在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在一个判决书中宣称,Uber和Lyft等平台不需要接受类似出租车的价格监管,而司机也不需要获得出租车经营牌照。这个案件的原告是伊利诺伊运输贸易协会,它是一家由出租车公司组织起来的行业协会,毫无疑问代表了出租车从业者的利益,而被告是芝加哥市政府,负责出租车的监管政策。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