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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财权划分仍要防止上级“甩包袱”

2016年08月25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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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出台标志着优化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步入快车道。改革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处理好财政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科学民主决策,并完善财政治理体系建设

  【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俊伟)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做出了全面部署。

  优化政府间权责划分是提高政府效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从实行“分灶吃饭”到实行包干制,再到实行“分税制”以及充实完善“分税制”,其着眼点都是通过理顺政府间权责划分来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系统论述(其中就包括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内容);到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再到近日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了这项改革渐行渐近的发展历程。和税收改革、预算管理改革相比,优化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启动是比较晚的,这充分表明了这一领域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也验证了所谓“好事多磨”的道理。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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