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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之争”告诉我们什么

2016年08月10日 14:14
T中
悠悠万事,“规矩”为大。既然是“规矩”,就应一视同仁,而不对某一个投资人、董事、公司“网开一面”,作为“特例”来处理

  【财新网】(专栏作家 宦国苍)历时一年多的“万宝之争”尚未见分晓。但是,“热闹”与“门道”均相当吸引眼球。不管这部混杂了华尔街和好莱坞味道(不含贬义)的连续剧如何收场,下面也许是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第一,这场较劲的性质是什么?说“资本与管理之争”者有之,谈“大小股东之争”者有之,定义为“恶意或敌意收购”者也有之,不一而足。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万科的管理层通过理财计划,拥有6%多(另一种说法是超过10%)的股权。所以,说本身作为股东一部分的万科管理层与宝能系和其他一些新旧股东(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权)之争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恶意”就不是新股东针对原来就不存在的控股股东,也不见得是针对原有的所有股东,而是掌握6%或10%以上股权的管理层。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双方(或各方)都无权声称(claim)自己代表其他股东(无所谓“大” “小”)的利益或意志。至少从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看,“恶意或敌意”(也不是贬义词)不是针对大多数股东,而是管理层的。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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