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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不能“为利用而保护”

2016年01月08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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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修订草案来看,无论是基本理念,还是保护措施以及违法处罚等,未能满足近年来不断高涨的动物保护要求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自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施行,至今已有26年。期间,2004年有过一次小幅修改。

  对于此次修法,法学界以及动物保护人士寄予较多期待。只不过,从现有修订草案来看,无论是基本理念,还是保护措施以及违法处罚等,未能满足近年来不断高涨的动物保护要求。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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