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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落地 以定性评价为主

2015年12月30日 14:12
T中
作为一个试行期2年的指引性文件,VfM评价指引从概念定义、理念传输、方法指引、政策衔接、制度建设等方面,改良性地构建起适应中国PPP项目实际情况的物有所值评价基本体系

  李竞一|文

  济邦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2月2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文),业界“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官方版VfM评价指引,终于登场。笔者此前参与了这份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工作,对指引文件后续修订完善的各版本有所了解,外加市面上流传出来的版本已在各地PPP实践中付诸使用,此次发布正式版本,更像是在等另一只靴子落地。

  1.试行

  通知正文即写明,“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同时,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了,PPP项目识别阶段的“两项评价论证”工作中,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标明了“试行”二字,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并没有。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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