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菲利普•莫里斯v.澳大利亚”投资仲裁案的启示

2015年12月21日 15:49
T中
要综合运用国内法院、国际投资仲裁和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法庭维护自身权益;投资者国籍应及早筹划和实施,避免因权利滥用被判无效

  【财新网】(专栏作家 任清)摘要:本案对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借鉴意义:(1)综合运用国内法院、国际投资仲裁和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法庭(forum)维护自身权益;(2)投资者国籍应及早筹划和实施,避免因权利滥用被判无效;(3)国际投资仲裁的专业性强、时间长、费用较高,企业宜及早聘请律师介入,并从人力、预算等方面做好相应准备。

———————————————————

  12月17日,备受瞩目的“菲利普•莫里斯v.澳大利亚案”暂告终结。仲裁庭当天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Award on Jurisdiction and Admissibility),裁决其对于菲利普•莫里斯亚洲公司(下称菲莫亚洲公司或申请人)针对澳大利亚烟草平装措施提出的诉请并无管辖权,驳回该公司的诉请。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旅游业寻找供需新平衡

越南公安部长苏林将上位越南国家主席 反腐运动操刀者走向政坛前列

广州自来水涨价风波未平 中山公用称将积极推动水价调整

高合汽车找到投资方 正在研究工厂复产

【周末深阅读】旅游业寻找新平衡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