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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中美谈】“毒丸”的美国攻略

2015年12月21日 08:38
T中
毒丸不是为了防止被别人收购而存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拥有毒丸的美国上市公司被收购的远远超过未被收购的,而被收购的价格和收购后的管理大多得力于毒丸的正面影响,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财新网】(专栏作家 钮小鹏)最近由万科宝能之争所引出市场对毒丸计划 (poison pill) 的关注,其实亦提醒中国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大股东和管理层应该未雨绸缪。而真正要学会成熟镇定地面对敌意收购,不妨看看美国过去三十年的一些战略战术。

  毒丸,原本是指军事间谍随身携带、为落入敌手时自杀所用的毒药。若对手能事先了解到,强硬手段的结果是两败俱伤,那他们就可能更会用和平手段接触你,尝试化敌为友。真刀真枪如此,商界硝烟亦然。在美国,股东权利 (shareholder rights) 毒丸80年代初诞生,并被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防守敌意收购的手段之一:目的是强迫收购方先同潜在标的方董事会接触,而不是直接与标的方原股东达成谅解。这样做的逻辑是给管理层赢得时间,一方面通过谈判拉高企业价值,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其他重组方案,无论结局如何,最终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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