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降低社保费率时机何时成熟

2015年12月18日 13:18
T中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参保人真实足额缴费和基金管理层次提高到全国

  郑秉文|文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2014年底和2015年初,有关部门引出社会保险费率偏高和降低费率的话题,立即受到媒体极大关注,相关报章和媒体进行了各种解读,引发了广泛讨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里,关键在于“适时”。由于我国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压力和改革取向大不一样,应区别对待,而不应“一刀切”:养老保险费名义上很高,但却收不抵支,目前不宜降低;而其他四项保险费率较高,有一定的下调空间。

  一、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费率偏高,有一定下调空间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缘何死亡人数不断攀升

分析|天齐锂业如何从“盈利王”变“亏损王”?

显影|为娃赴港求学的中产妈妈

拼多多竞业限制争议|特稿精选

余雷意外身故 “债圈隐形大哥”何以悲剧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