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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巴哈马”烂尾项目 中国公司如何深陷其中

2015年12月15日 11:26
T中
科学理顺股权比例与项目融资筹措义务之间的关系,尽量让东道国投资人更关注工程造价控制、让承包商更关注项目运营收益,这是本次项目纠纷留下的一个最重要的经验教训

  李力|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巴哈马项目”系位于大西洋西岸岛国“巴哈马”首都拿骚的大型海岛度假村项目(“项目”),开发商为巴哈马有限公司(Barha Mar Ltd.)(“BML”),其实际控制人为巴哈马当地富商赛凯斯·伊思摩连(Sarkis Izmirlian)(“实际控制人”),总承包商为中建美国(巴哈马)公司(CCA (Bahamas) Ltd.)(“CCA”),开发贷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口行”)提供。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5亿美元,其中,口行提供24.5亿美元抵押贷款,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通过其巴哈马持股公司认购1.5亿美元优先股,实际控制人认购8.5亿美元普通股。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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