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网约车”新规应尊重地方先行先试

2015年10月12日 10:09
T中
出台全国性的《办法》时,应当特别尊重地方的先行先试,将更多的决定权交给地方,而不是约束地方已有的先行先试

  顾大松|文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交通主管部门践行重大交通民主决策要求,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直接表现。不论是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深化改革,还是新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称“网约车”)业态的规范发展,不仅与相关从业者密切相关,也与广大城市居民出行息息相关,甚至是考验国家近年大力推行的简政放权、“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落实情况的试金石,因此有必要群策群力,共同建言献策。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