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互联网金融:“指导”后的未来

2015年07月21日 13:10
T中
在目前投资者认为P2P几乎无风险的状态下,由银行托管,可能会变相演变为投资者以为银行背书了资金安全,而实际上,标的欺诈和跑路等还是难以从技术上避免

  【财新网】(专栏作家 顾崇伦)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媒体上各种解读和观点已经很多,笔者想结合实际可行性分析P2P、股权众筹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监管细则的进一步演化和后续发展趋势。

  指导意见总体与之前的流传的草案没有太大出入,核心是分清监管责任,同时又强调了创新监管、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的支持性监管思路。现行各主要互联网金融业务条线归属的监管部门也算明晰:股权众筹归证监会,P2P归银监会。至于第三方支付和基金销售跟原先一致,新增内容是互联网信托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归银监会管理。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破解企业资金空转

“承兴系”融资诈骗民事诉讼一审 京东无连带赔偿责任

回首金价2400,谁在追入谁在卖出

人事观察|人大转政府 56岁新疆哈萨克族高官履新

朱恒鹏:能否让年轻人“缴费为家乡的父母养老”?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