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吴伟光:独创性新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2015年04月23日 13:49
T中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时事新闻是指,以文字形式对时事的客观描述;如果在报道中有自己的分析和评论,或者有对人的采访内容以及相关的编辑和整理等,这样的报道尽管也包括时事,但已经构成作品,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直接使用

  【背景】4月22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转载他人作品时,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转载包含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门户网站、社交媒体转发新闻内容日益频繁,网络侵权行为也更加普遍。在转发中,如何界定时事新闻?哪些新闻作品应受到版权保护?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相互之间应如何建立版权保护的合作共赢机制?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