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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杭平:中央力推“立案登记”彰显司法博弈

2015年04月03日 10:25
T中
中央力推立案登记,说明对法院系统有更多期待;但改为立案登记制后,法院趋利避害的可操作空间仍大

  【背景】司法改革立案登记制进一步推进。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目的是要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

  会议指出,法院要明确登记立案范围、规范登记立案程序、健全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强化立案监督。这也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重要举措。中央对此多次单独讨论,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先前,已经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均确定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民诉解释已于2月4日生效施行。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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