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邹光明)随着因借款人(债务人)违约而导致的P2P平台倒闭、跑路现象的增多,平台诉讼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由于P2P平台出借人(注册投资人)众多,资金出借以100元起步,借款人(债务人)每笔借款人数可能较多,一旦发生诉讼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一系列复杂的诉讼主体资格或者诉讼操作难题。本文结合目前我国P2P平台实务操作过程中的通常做法,以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绳,对P2P平台的诉讼几个复杂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一、在平台纯居间情况下借款人违约时诉讼主体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邹光明)随着因借款人(债务人)违约而导致的P2P平台倒闭、跑路现象的增多,平台诉讼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由于P2P平台出借人(注册投资人)众多,资金出借以100元起步,借款人(债务人)每笔借款人数可能较多,一旦发生诉讼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一系列复杂的诉讼主体资格或者诉讼操作难题。本文结合目前我国P2P平台实务操作过程中的通常做法,以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绳,对P2P平台的诉讼几个复杂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一、在平台纯居间情况下借款人违约时诉讼主体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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