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天永)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生产、贸易和金融的跨国经营,从事“无国界”、“跨国界”的经济活动,带来了种种国际税法问题,转移定价就是经济全球化及知识经济给国际税法带来的冲击与挑战诸问题之一。跨国公司将利润从高税国向低税国转移,实现跨国公司总体税负最小化,转移定价是其基本手段。
一、国际转移定价避税的6种方式
1、人为改变实物交易价格,调整关联企业间的纳税分配
关联企业利用实物交易进行转移定价是最常用的避税手段,主要包括“高进低出”和“低进高出”两种方式,具体表现为关联企业在供应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两方面。关联企业利用自身统一调配的管理优势,在母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形成内部市场,充分利用各企业所在地的最优资源进行内部交易。企业在进行实物交易的过程中,通过人为改变原料、产品、零部件等供销价格,从而实现成本和利润在各关联企业间的转移,达到避税目的。转出利润的一方往往高价支付生产设备、原材料以及零部件价款,低价销售产品;而转入利润的一方则完全相反,以超低价格支付生产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价款,高价销售产品。企业利用这种方法把收入转移到低税负的关联企业,而把成本尽可能的转移到高税负的关联企业中,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集团总体的税负。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