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王龙江: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解决三个法律问题

2014年08月25日 08:46
T中
地方行政审批改革的责任主体、权力清单类型的划分、各级政府权力清单的法律依据,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财新记者 杜珂 见习记者 周东旭

  在抽查地方执行的行政审批中,95%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很多地方政府许诺要办成全国行政审批最少的省的情况下,如何明确地方行政审批改革的责任主体,又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这是现在审批改革面临的关键问题。8月23日,中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提出。

  据王龙江介绍,本届政府自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当头炮以来,截至目前主要取得了三项成效。一是国务院各部门一共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1235项;二是截至8月19日,共取消下放了6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不包含需要修法的行政审批等事项463项;减少了评比、达标、表彰和职业资格资质许可共计119项;行政事业收费取消3项(不包括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之后财政部和发改委此后另行公布的30多项);工商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一共126项;三是全面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规定面向企业公民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要么取消,要么通过立法的手段改为行政许可;而面向地方政府和机关的要么取消、下放,要么改为政府间内部事务不再对老百姓公开。“坚持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而所有转为行政许可的要经过地方政府、部门、审批对象和专家学者四关,预计明年4月份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总数达到460多项。

责任编辑:杜珂
版面编辑:邵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