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治理产能过剩更应突出问责

2013年10月16日 11:20
T中
中国政府年内第七度强调治理产能过剩,但在缺乏问责机制的情况下,规划做得再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战胜市场】(财新专栏作家 刘枭)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根据意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以及船舶行业是此次治理产能过剩的重点,国务院专门拟定了分业政策,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国务院的这一指导意见,已经是中国政府年内第七度强调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了。早在年初,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二部委便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推进八大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在5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提供新增授信;7月至9月,工信部公告了三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涉及炼铁、炼钢、焦炭等19个行业;再加上此次指导意见,以及传闻中很快出台的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今年中国政府对于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可谓落足了力。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亚男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