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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安:广州网络反腐入法意义重大

2013年08月30日 08:22
T中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称,必须善待网络反腐举报人,对其举报内容,应视作反腐的线索而不是证据,不能强求其准确无误

  【背景】广州市拟将网络反腐纳入《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8月27日提交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采集、分析、研究涉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当及时回应”。

  这一条款是草案公示征求意见期间,由广州市人大内司委斟酌相关建议后,决定新增的内容。如果相关内容最终获得通过,《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设置针对公职人员的三种类型监督,即“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

  据财新记者了解,广州市纪委早已将网络反腐纳入日常工作。2012年,广州市番禺“房叔”蔡彬案件首先在网络爆出,广州市纪委及时跟进。此后,广州市纪委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中心应运而生。

责任编辑:张继伟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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