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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忠信:“办假证母亲”该当何罪?

2013年08月15日 17:15
T中
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诱导这位母亲违法,应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背景】据《京华时报》报道称,一在京打工母亲为让儿子读公立学校办假章被抓。原来,按照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理“五证”后才能给孩子办在京上学的借读证。由于提供的暂住证达不到时限,且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是信笺纸手写被指不合格,借读证明办不下来。为“补齐”合格证件,这位母亲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昌平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当场抓获。

  如何看待这位母亲的违法行为?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范忠信称,从法律上来讲,这位母亲构成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违法行为,根据日后公安侦查情况,她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罚。但他强调表示,是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诱导这位母亲违法,应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以罚款、训诫或道歉方式较合理。而且历来打击假证是以制造者为主,例如一些假证加工商,而不是使用假证者。例如某些公务员利用假证去谋取某种岗位或待遇的人,最后顶多是没收证件、取消相应待遇等。此次抓获这位母亲是以前少有的,也是比较严重的。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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