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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伟:液晶面板反垄断案有何意义?

2013年01月09日 08:09
T中
相关经营者或消费者除寻求行政执法救助外,也可更为积极地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确保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将显得愈发重要

  【背景】发改委1月4日宣布,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制裁,经济制裁总金额合计达3.53亿元,其中1.72亿元退还给国内彩电企业。除了退还国内企业的价款,其他没收金额和罚款则上缴中央财政。

  这也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家电业内人士刘步尘向财新记者表示,此次惩罚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今后相关垄断行为可以起到惩戒、警告作用,对维护中国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刘步尘称,实际上存在垄断行为的不仅仅是这些国际企业,部分国内企业也有价格串通行为,同样应该受到警告与处罚。“2000年,国内6大彩电企业组成价格联盟,意图统一价格,后被发改委叫停,这就是价格垄断。此后,中国家电企业还有类似行为发生,但是,均未被以价格垄断为由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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