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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城管处罚权可以委托吗?

2012年08月21日 17:01
T中
湖南邵阳委托市容监督员执行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行为;政府须重视城管工作,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其必要保障,使其能真正走向规范化

  【背景】日前,《潇湘晨报》报道,湖南邵阳出现城管局委托监督员执法现象。千名被城管局聘用的监督员走向街头,规整市容。有车主在红绿灯停车压住斑马线,便有三四名市容监督员拥上,要求交纳10元罚款。

  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这些罚金上缴财政结算后,将有80%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这些未穿制服的罚款者引起市民质疑。

  以“委托执法、提成返还”形式履行城管职能的并不止于邵阳。这种做法早前就在一些地方存在。《潇湘晨报》报道,邵阳市城管局表示,市容督察员方案是借鉴了省内其他城市的经验。据了解,湖南株洲、湘潭等地都有市容监督员的做法。邵阳市城管局法制科一名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种执法委托关系。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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