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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向群:垄断国企能打公益之旗吗?

2011年12月14日 16:19
T中
把中石化、中石油归类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是用“公益性”取代“垄断性”,在逻辑上也是错误的

  【背景】日前,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在中央企业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这句话,使“中石油、中石化是公益型国企”这个概念成为舆论热点。

  随后,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通过媒体“辟谣”,称“公益型国企”跟国资委提出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并非同一概念。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强调的是其对国计民生的保障作用;而公益型企业的说法会让人误解为这类企业只强调公益性,而不顾营利性和竞争力。

责任编辑:杨哲宇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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