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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政权力加上一把枷锁

“徒法不足以自行”,这部法律要得到落实,行政机关就要主动依法守法。法院作为监督权力的机构,也要使这部法律成为真正悬在行政部门头上的一把刀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在经过五次审议、长达十二年的长跑之后,《行政强制法》终于出台。6月3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部法律。

  用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教授的话说,这是件好事情。这的确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同另外几种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强制的措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更加密切。

  被强制治疗“精神病”、被强制拆迁、城管驱赶小贩、还有时不时就会碰到的交通管制,乃至深圳政府为了“大运会”的安保而驱逐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所有这些,都和行政强制休戚相关。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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