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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法案”果真很难吗?

2009年03月25日 17:06
T中
刘军宁:不付出监督官员财产的成本,就得付出官员滥用权力的成本

  有官员不解: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老百姓却要官员公布。
  两会期间,在问及某省政协主席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看法时,这位官员反问道:“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记者补问:“企业老板?你是说国有大企业的高管吗?”官员回答:“不是,就是那些私营企业的老板。”
  中国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来源于中共的两份文件。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但这两个文件在实践中却鲜有成效。
  2008年5月,新疆阿勒泰地区纪检部门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2009年伊始,阿勒泰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新任命的55名副县级官员的申报。2月17日公示了千余名县处级和科级官员的财产申报,其中,县处级官员申报率为98.97%,科级干部申报率为100%。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是否有利于中国的反腐败?中国的“阳光法案”出台难在何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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