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磊
中信泰富已经发生的外汇远期合约155亿港元的亏损,成为全球金融风暴发生以来香港上市公司的最大交易损失。
面对损失,相应的责任追究与损失弥补成为当前必须合理解决的问题。纵观整个交易的发生与最终损失,无论事件如外界推测还是公司公告,中信泰富董事会都难辞其咎,相应的损失也应由造成损失的董事会控制者承担。
风险责任在于董事会
在整个交易中,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实是,中信泰富的巨额损失仍然来自法人治理的巨大缺陷。
在责任界定上,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认为外汇期权投资是财务董事“自作主张,并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同时又认为,“经过内部审计,证实没有诈骗”,因此不会对离职的财务董事采取法律行动。